近日,据悉,为切实推动解决药品安全领域诚信缺失问题,9月4日,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据了解,《指导意见》共提出了13个方面的任务和要求:建立健全药品研制环节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药品企业产品质量信用管理体系;完善药品流通体系,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药品招标采购机制;建立药物临床使用评价制度;加强药品广告监管,规范药品广告发布活动;加快完善药品安全领域信用制度建设;加快药品行业信用信息资源整合; 建立健全信用分类监管机制;严格落实药品生产和经营主体责任,加强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推动和自律作用;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其中,前六个方面对药品安全领域各环节(研发、产品质量、流通、招标采购、临床使用、广告)的信用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此外,后七个方面主要从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制度建设、信息资源整合、分类监管、失信联合惩戒、行业自律、部门协同、宣传教育)角度提出要求。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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