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山东省东营市工商局了解到,市工商局开发应用了以强化媒体广告监测为重点的“智能广告监测系统”,突出媒体广告的可识别、样本化监测。 该“智能广告监测系统”具有两大操作模块和四项监测功能。两大模块:监测识别模块。该模块具备数字硬盘录像功能,能够对电视信号、广播信号进行采集记录,自动存储、生成串联单。通过音频和视频特征识别的原理,快速准确地识别广播电视中的广告,自动录入数据库,形成违法广告样本,减少了传统的手工录入数据的工作量,提高数据录入准确率;监管处理模块。该模块通过对数据库数据的分析调用,并与样本数据库数据对照,可自动生成各种分类和汇总报表,提供重点监测行业的广告发布及广告违法等具体情况,为广告监管提供翔实可靠的依据。 四项监测功能:自动识别广告功能。通过建立广告样本,在广告监测系统中生成可容纳相当数量广告的样本库,利用样本库中的广告样本可以实现对媒体刊播广告的自动识别;标注电视节目的功能。该系统针对电视媒体播出的电视节目不断变化的实际,设置了广告电视节日标注功能,对监测到的广告形成串播单,实现了对广告节目类型、名称、广告分类、栏目类型和播出方式的节目标注和广告内容标注;追踪监管功能。依托广告媒体标注数据库,设置了媒体覆盖率、监播录入、广告审查、广告查询、典型案例等菜单选项,在提供媒体广告发布时间段、媒体、关键字(数量和尺寸)、是否经审批等内容查询的基础上,能够对未经审批、系统标识的违法广告进行跟踪监测,并将监测到的信息保存到系统专用文件夹下,形成媒体广告监测的客观数据;自动报表生成功能。根据广告样本将自动识别的广告按照95%的匹配度进行匹配,当天的数据处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生成报表功能”,由监测人员进行数据处理后,生成当天监测报表,并能够对非样本标注的广告予以突出显示,实现了对媒体广告的准确定位。 据了解,截至5月20日,该“智能广告监测系统”已在全市工商系统5个县区分局,3个直属单位推广使用,系统媒体监测覆盖率已囊括全市所有新闻媒体广告单位。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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