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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店过户政策开始松动 拟开禁离婚和过世继承

来源:凤凰网  发布日期: 2013年3月1日 09:51 

  据透露,为了更好地解决店铺主体发生变更的客观需求,淘宝网将会开通离婚、继承两个类型的店铺过户线上申请入口,目前产品和细则都在完善中,今年上半年将会系统出台。记者从淘宝网获悉,淘宝店铺过户的“严禁”政策有望松动,在遵循司法部门判定的前提下,先行开禁“离婚过户”和“过世继承”这两种过户情形。

  网店所有权纠纷引关注

  2012年,数起网店所有权纠纷引发热议。4月份,销售额过亿的著名网店“七格格”因夫妻闹离婚纠纷,网店涉入财产分割,一年利润上百万的网店成为双方均不肯松手的重要财产,司法部门亦无法对网店这一虚拟财产价值做出判定,后两人协商解决;8月份,24岁的女店主“艾珺Aj”不幸猝死,其亲属欲夺回她经营的皇冠级网店所有权,却遭到网络平台方的拒绝。

  以淘宝方面的规则来说,实名注册人才是店铺的店主,店铺无法进行转让,店主不再经营的网店只能关闭,不得轻易过户。但是在电子商务成为一种重要商业模式的今天,网店的价值俨然已不低于传统店面,各式皇冠、钻、心等信誉评级已经在电商市场上成为一种无形资产,淘宝此次对“离婚过户”和“过世继承”的开放,也是对虚拟财产权益的一种认可和保护。

  将征求店主意见

  此次淘宝拟开放的“离婚过户”和“过世继承”同样是以司法判定为基础施行,开通过户线上申请入口,方便过户操作,简化之前因离婚或继承申请过户的繁琐程序。上周,淘宝网已经在论坛发帖,对离婚过户展开讨论,截至目前已有超过16万的点击和2800的回复,基本上卖家还是支持在法院判决的情况下允许过户。“舒雅床褥”称,“最初可能谁也不会想到一个网店也能成为财产,如果是共同做的我觉得应该可以跟夫妻的其它财产一样受法律分配”;“liangquanli818”也说到“网店是两人同时经营的,不可否认网店应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现各自高飞,针对这种情况,个人认为网店可以由认证一方继续经营,而对另一方做出一定的赔偿,前提可以由淘宝对店铺做出价值评估,以作为法律参考依据”。

  据悉,淘宝将于近期在论坛上公布一些过户细则草案,征求广大淘友和店主的意见。

  买卖、转让暂不开放

  记者从淘宝方面得知,目前拟开放过户的仅涉及到“离婚过户”和“过世继承”这两种情形,暂时还不考虑店铺其他如买卖、出租、转让或赠予等计划的推行。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肖锦阳律师表示,“网店经过长时间经营,其信誉、流量等形成了一种无形资产,而这种无形资产的价值评判标准难以确定,这是造成虚拟财产买卖、转让等操作难以进行的主要原因。对于继承来说,依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即可,操作程序较为简单,但虚拟财产作为一种债权性质的财产权利,在得到司法支持的前提下,网络运营商应当按司法判定结果进行执行,排除妨害并防止用户再受侵害。”

  虚拟财产现实化是趋势

  肖锦阳律师称:“国内目前法院的判例中,都已经确认了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并依法予以保护,随着社会的发展,新鲜事物不断涌现,自然人财产的范围也必将随之扩大,而法律又不可能将所有财产类型一一列举出来,将虚拟财产视为一种新的财产类型是趋势所在。

  据了解,目前已有国家对虚拟财产保护进行了立法,韩国法律明确规定,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角色和虚拟物品独立于服务商而具有财产价值,服务商只是为玩家的这些私有财产提供一个存放的场所,而无权对其做肆意的修改或删除,网络财物的性质与银行账号中的钱财并无本质的区别;美国、德国等国家明确规定了虚拟财产的遗产继承权。我国法律目前尚没有关于虚拟财产民法属性的界定,虽然虚拟财产是无形地存在于特殊的网络环境中,但不影响虚拟财产所有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更多最新新闻报道,敬请关注广告买卖网。

  较早前国内有律师联名曾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在我国的《继承法》中增加网络财产、电子财产应当作为遗产的规定,借此减少和避免新型财产继承纠纷,保护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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