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任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的苏宁云商集团董事长张近东一贯“低调谨言”,但他今年的两会提案却被媒体评价为“很刺激”。张近东在提案中表示,应将VIE(协议控制)定性为企业并购行为。更多最新新闻报道,敬请关注广告买卖网。 ●“政府要放手让企业自己去搏,顾客才是中国企业新一轮创新的真正‘指挥官’。寻求政府庇护,反而蜕化了‘企业家’和竞争的核心功能。” ——全国人大代表周厚健 ●“要海外上市,如果操作上给更多的便利,大家不需要做那么多又要改身份又要改结构,让他便利一点去做,这个方向就可以。堵是不对的。” ——全国政协委员李东生 “协议控制”又称可变利益实体(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VIE),是指企业所拥有的实际或潜在的经济来源,但是企业本身对此利益实体并无完全的控制权。这种控制方式是由于国内的融资难以支持互联网公司的发展,同时互联网业务(即电信增值业务)又被限制外资进入的情况下,被设计出的一种模式,以破解“外资禁入”行业企业的境外上市难题。 有分析人士认为,张近东的提案直指阿里巴巴、京东等互联网公司,如果VIE被纳入监管将对上述企业产生重大影响。昨天苏宁新闻发言人表示,张近东是以两会代表身份提出提案,并不是针对一两个企业。 在张近东看来,电商企业依托境外资本筹备境外上市渐成趋势,而合作的形式绝大部分是境外资本通过协议控制模式来参与国内电商业务。这种模式会导致电商行业出现“业务经营在国内、投资上市在境外”的现象,对行业发展产生隐患。 张近东称,对于电商行业来说,销售增幅和销售规模是境外资本界定电商企业投资价值和估本价值的依据,而不关注行业经营盈利能力。“在此背景下,部分电商企业为吸引境外资本,一味地追求高增速、大规模,导致电商行业出现投资效率低、盈利能力差、恶性竞争等问题。使线上市场陷于无序状态,也会波及线下,甚至会使零售业陷入口水战、价格战的泥潭,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此外,张近东还认为电商行业存在监管真空,繁荣的背后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当前,我国电子商务年交易量的90%是以C2C的形式从事B2C的交易,大量的交易游离于现有法律监管之外,存在着严重的监管缺失、执法缺位现象。”张近东还建议税收部门研究电子商务的征税方式,加强税收监管,从制度层面规避偷漏税行为,对违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 张近东呼吁,商务部、证监会正研究制定针对VIE模式的监管规定能够尽早出台。他建议“完善外资准入监管,明确将协议控制定性为企业并购行为,将协议控制模式纳入监管部门的管理范畴进行规范”。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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