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证券报》报道,近日,个别销售机构在销售万家基金管理公司某一债券基金时,在宣传中使用了约定收益率等用语进行广告宣传,涉嫌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的相关规定。证监会对此高度关注,随即责成相关证监局展开情况调查。 经核实,国信证券上海北京东路营业部、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的相关人员在销售基金产品过程中,违规使用了预期收益率等宣传用语,同时万家基金公司宣传推介材料未按程序报备。按照《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等规定,相关证监局对以上3家机构和吴陈奎等5名责任人分别采取了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 据悉,下一步,证监会将持续高度关注基金销售行为,不断强化日常监管,加大现场检查力度,依法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树立正确导向,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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