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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召开发布会驳斥广告经营权贱卖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日期: 2013年4月15日 13:34 

  据相关媒体报道,近段时间,针对深圳机场广告的风波一波接着一波,使“贱卖国资”的帽子倒扣在了其头上,使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机场)深受唾骂,近日,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广告经营权做出了回应。

深圳机场驳斥广告经营权贱卖 称为恶性竞争

  深圳机场舍弃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美传媒”)抛出的1亿元“绣球”,而选择了只出资1490万的合作公司,有贱卖国有资产之嫌。随后深圳机场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驳斥该财经媒体援引航美传媒有关负责人的“贱卖”质疑,并指航美传媒此前已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深圳机场方面还特别解释选择合资公司模式,旨在有效避免承包经营引发的短期行为,促进资源长期可持续升值。

  T3广告经营权争议一年前曾被报道

  有媒体报道称,深圳机场上月底发布对外投资公告宣布与上海雅仕维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仕维)成立合资公司经营深圳机场T3航站楼广告,其中深圳机场现金出资1530万元,占51%股权;雅仕维以部分现金和其全资控制的深圳雅仕维城铁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雅仕维)55%股权评估合计出资147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49%股份,合资公司经营期限长达15年。该报道披露航美传媒表示曾发函愿意出资1亿元与机场合作,暗示“T3航站楼的广告经营权被贱卖”和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嫌疑。该报道引发了广泛关注,各大门户网站也纷纷转载。

  事实上,围绕深圳机场T3广告经营权争议早在一年前就曾被媒体引爆。2012年5月,有关方面曾向南都报料称深圳机场与雅仕维封闭谈判,准备成立广告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深圳机场和雅仕维的股权比例分别为51%和49%,雅仕维仅出资490万元独占深圳机场10年广告经营权。而在今年3月底公布的合作方案中,合作方式中的10年经营权变成15年,注册资金从1000万元上升为3000万元,雅仕维的出资金额从490万元增加至1470万元。

  针对近日媒体报道,深圳机场昨日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包括公司监事会主席、董事、财务总监等在内的高层悉数出席,对该报道中所提及的问题一一予以回应。

  深圳机场监事会主席李明详细介绍了广告合资合作项目“推进程序符合商业运作规则,符合上市公司的操作规范”。对于合资对象的选择,深圳机场方面非常慎重,经过了对比分析、市场调研等多种方式最终确定了合作伙伴。

  深圳机场:不排除航美传媒恶意竞争

  对于航美传媒愿意出资1亿元合作的报道,深圳机场方面特别澄清,航美传媒提出愿意“以1亿元合作”的发函时间是在2013年4月1日,当时已经是深圳机场董事会全票通过敲定合作伙伴雅仕维并正式发布公告第三天。“航美传媒的做法不仅不符合基本的商业运作规则和程序,而且还有为了恶性竞争,故意扭曲事实之嫌。”

  在此前的媒体报道中,是航美传媒故意隐瞒还是报道记者疏忽了关键的发函时间?深圳机场方面认为,“不排除项目合作方竞争对手恶意攻击。”李明表示,在寻求合作公司时,曾向包括航美传媒、雅仕维在内的4家公司都发过邀请函,事后都提交了合作方案,在这些合作方案里“从来没有一家公司提出愿意出资1亿元”。

  航美传媒:曾两次提出合作方案 从未获得正式回复

  对于深圳机场方面的澄清,航美传媒昨晚向南都记者发来的一份求证回复传真中称,自其得知深圳机场在机场广告经营方面有合资合作的需求以来,曾连续两次向深圳机场提出合资合作方案,但深圳机场从未给出正式回复,也不透露任何合作需求与条件。“直至看到深圳机场发出的合资公告,我们感到非常震惊,因为航美传媒所报方案均远远优于其他企业的合作方案,为了使国有资产得到应有的尊重,并表明我们对深圳T3机场媒体价值潜力的认同,我们再次发函,提出了一个亿的合作方案。”航美公司在回复中表示。对于深圳机场指其合作有不良诚信记录,截止昨晚截稿,航美公司未就此给予回复。

  在昨日新闻发布会现场,雅仕维也向所有媒体记者书面散发了一份《关于深圳机场签约合作事宜的严正声明》的传真件,指出“反对业内某些企业采取利用传媒,误导读者等手法进行恶性竞争,以达到一己私利。”

  深圳机场昨天还严正要求刊登不实报道的媒体、转载该报道的有关网站、发表不实言论的航美传媒集团及个人立即停止侵害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更多广告新闻请继续关注媒体资源网站

  争议焦点

  T3广告经营权是否被贱卖?

  机场回应:合资公司运营抽成比例全国最高

  到底T3的广告有没有被贱卖?深圳机场称,T3的广告是以合资公司的形式运营,与此前原来的承包经营有着本质的不同。在与雅仕维的合资合作方案中,合资公司取得广告销售收入的79%是作为广告资源费先支付给机场,剩余部分留给合资公司弥补运营成本后才作为合资公司的利润,机场股份公司通过股权再享有合资公司51%的利润收益。因此,这种合资方案能够有效维护机场的利益,根本不存在所谓的贱卖广告资源的情况。

  深圳机场方面称,以前的承包经营模式在运行中发现存在着诸多问题,“承包模式过于依赖承包商,一旦承包商经营出现了问题,团队也就面临解散的风险,这样非常不利于机场广告的发展。而选择合资模式,能够通过引入专业的合作伙伴,既能提升公司的广告经营专业能力,同时也减小了对承包商的依赖,增强了稳定性。”机场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明表示。

  李明指出,在以合资公司的方式经营时,机场先获得了广告收入的79%,剩下的21%中,扣除运营成本后才成为合资公司的利润。“目前,上海、广州、昆明、厦门等主要机场都采用合资模式,但是深圳机场的79%的比例抽成是全国最高的。”李明补充道。更多新闻咨询敬请关注广告买卖网

  据深圳初步估算,T3航站楼投入启用后,将至少可获得3亿元/年的收入。为何雅仕维出资千余万,能分享这么大一块“蛋糕”?深圳机场称,其实注册资本、出资金额与最终公司的收益都没有特别大的关系。“有人说雅仕维获利数亿元是不对的,我们测算过,21%的收入再扣除成本,其实剩下来的是不多的。”李明说。

  为何舍航美传媒选雅仕维?

  机场回应:航美的合作有不良诚信记录

  在近日媒体报道中,另外一个关注的焦点就是:既然航美愿意出资1亿元,为何反而选择出资低的雅仕维?机场公司方面称,目前机场的户外广告的经营权一直由雅仕维负责经营,表现也一直很稳定。机场股份公司方面称,在确定了将合资合作作为广告的发展模式之后,2011年,机场公司先后向业内4家专业的广告公司拟发出了邀请,请他们提交初步的合资合作方案,包括:航美传媒、德高集团、迪岸传媒集团、上海雅仕维公司。在经过对四家候选对象及初步方案进行比选,对航美、雅仕维进行尽职调查后,最终决定以上海雅仕维作为优先的合作对象。

  深圳机场现场透露了他们未选择航美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以往合作中,航美有不良诚信记录。深圳机场称,2008年航美以2 .9亿中标机场户内广告后,以“计算错误”为由拒绝签署相关协议,导致深圳机场不得不收回广告经营权。鉴于航美传媒集团的不诚信履约行为,以及对其业绩考察后,机场公司认为,不符合机场股份公司选择广告合资对象的条件。

  机场广告被指贱卖,至于是否贱卖,我们外界人士具体还不清楚,真正的原因我想深圳机场有关方面应该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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