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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商家首推钻石回购业务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日期: 2010年5月27日 09:19 

    钻石投资之所以一直不被广大消费者熟知,主要原因在于它的回购渠道较窄,只有拍卖和典当两种途径。近日,越发显现的钻石投资热,促使众商家推出钻石回购业务。

  昨日,每克拉美钻石商场宣布,凡在该店购买的钻石,不论是镶嵌钻首饰还是裸钻,只要不小于30分,且实际付款金额不少于6000元(含6000元),均可以参加回购。这在北京市场尚属首例。

  据介绍,消费者在购买后2年以内,可按商品付款金额的70%现金回购;2年以上(含2年),可按商品付款金额的80%现金回购。3年以上(含3年),无论钻石价格涨与跌,将至少以该钻石商品原价回购。

  此外,每克拉美提醒,钻石商品在回购时,需同时提供钻石商品的原始销售单据、付款凭证、对应的原鉴定证书、质量保证单及钻石回购卡。

  ■ 钻石回购案例

  以消费者高先生购买一枚售价为10000元的裸钻为例,其回购价格因年限及钻石价格涨跌情况不同如下所示:

  1 自购买之日起,2年以下:

  回购价格=10000元×70%(回购系数)=7000元;

  2 自购买之日起,2年以上(含2年):

  回购价格=10000元×80%(回购系数)=8000元;

  3 自购买之日起,3年以上(含3年):

  价格下跌 回购价格=10000元×100%(回购系数)-10000元×8.5%(税金)=9150元;

  价格上涨 回购价格=15000元(假设)-10000元×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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