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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工商局开展四方面举措强化广告监管水平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3年10月30日 12:05 

  近段时间,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工商局通过开展四项广告监管方面的措施,有力地加强了对当地广告市场的监管水平。

  宣传引导+规范经营,营造良好氛围。以广告发布者和经营者为主要受众,依托报纸、电视台、网络及各类宣传活动等平台,对广告法律法规知识、药品和保健品等特殊商品广告常见违法形式、户外广告登记手续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提升广告经营者自觉守法的意识,提高人民群众对违法广告的辨识能力,树立公众广告法律观念。同时对全盟广告经营单位经营状况进行了调查,对广告经营单位进行了统计,完善了广告经营单位经济户口,并要求各旗县市区局要严格执行广告审查员、广告媒体负责人约谈、广告发布事前审查等各项广告监管制度,及时向宣传、广电部门及广告经营单位通报广告监测结果,共同严把发布关口,共同解决广告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广告监管常态化。

  分类监管+行业自律,完善监管模式。将广告监管与市场主体诚信分类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分析广告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重点经营业户、重点广告类别、重点监测环节进行监管,形成静态与动态监管相结合的分类监管模式,建立起广告长效监管机制。同时指导广告经营单位建立广告代理、审查及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每年组织或参加不少于一次的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广告主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及时纠正广告经营单位存在的问题,做到广告审查不流于形式、业务承揽流程合法规范,不断增强广告经营单位自我把关、自我约束及合法经营的意识和能力。

  日常监测+行政指导,实现全程监管。进一步完善广告监测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广告监测的预警提示作用,对新闻媒体和广告经营单位实行全天候监测,并根据广告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大监测频次。今年以来,全盟共监测广告69534条次,发现违法广告7542条次,违法率5%以下,为历年违法率最低。注重监测结果运用,定期向媒体主管部门、盟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通报监测结果,对日常监测中发现的违法广告,进行告诫、纠正,对问题严重的,立即责令停止发布。同时,加强行政指导,对广告发布程序、广告文档管理、广告规范用语等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引导经营业主规范经营。将行政指导与日常监测工作进行无缝衔接,根据日常监测中反映出的问题,有针对性采取行政提示、行政建议、行政告诫等方式进行指导和警示,形成指导、监测、执法相结合的全程监控模式。

  专项执法+综合治理,规范经营秩序。根据年初下发的广告监管要点,开展了违法广告、虚假违法医疗药品广告、五类广告、户外广告、房地产广告等专项执法活动,重点对食品、药品、医疗、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房地产广告进行检查,对涉及民生方面的虚假违法广告,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年以来,共查处广告案件23件,其中违法“五类”广告案件5件。同时,加强与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充分发挥综合治理的作用,如今年各地工商局与当地民族事务局协作开展的户外广告牌匾蒙汉文并用情况专项检查,与卫生等部门联合开展的虚假违法医疗药品广告专项检查等执法行动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形成了经常协调、齐抓共管的广告监管联动机制。

  锡林郭勒盟工商局方面表示,还将继续针对当地广告市场开展一系列的监管和整顿工作,建设好当地的广告市场环境。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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