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提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水平和效率,促进州直医药经济健康稳定发展,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建立企业联系人制度、建立票证管理制度、实行药品购销活动实时监控、开展规范化管理百日行动等措施,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票证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规范进货渠道。目前,州直连锁门店全部从连锁总部配送药品;单体药店全部实现由辖区内2~4家批发企业配送药品。 二是提高票证检索速度。辖区药品零售企业票据均装订成册,规范管理,并实现1分钟内快速检索查找到票据。 三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州直城区(包括县城)100%、乡镇90%和村级30%的药店配备电脑实现微机管理,辖区75%以上药品经营企业实现电子动态监管,适应了信息化发展趋势。 四是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通过GSP软件管理,实现了药械购销存等质量管理信息的电子化,真正做到了票、帐、货相统一、真实。节省了工作时间,降低了经营成本,调动了企业做好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是提高监管效能。药品经营企业通过药品电子监管网络的信息预警功能能够及时掌握药监部门发布的药械信息,同时,药监部门也可以通过实时监控系统在第一时间掌握药品经营状况,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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