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广告产业园管委会消息,为促进重庆首个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市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我区制定出台了《重庆广告产业园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对达到一定标准的园区企业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或产业扶持资金等奖励。 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了解更多广告新闻精彩内容。 《办法》共二十一条,主要从财税扶持、购租办公场所补贴、广告产业专项奖励等方面,对广告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大型品牌企业、培养广告人才、发展新兴广告媒体予以扶持,时限按规定截止于2017年12月31日。 据了解,该《办法》适用企业特指注册地、纳税地在重庆广告产业园区内的广告、文化创意类企业,且主营业务在70%以上的。具体包括文化创意、广告创意、文化传媒、新媒体等文化传播类企业;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工业设计、产品研发设计、艺术创作等创意设计类企业及其它经广告产业园管委会认定的文化创意产业企业。 《办法》规定,凡入驻园区的企业年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区级实得部分在10万元(含)以上的,5年内区财政按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的区级分成部分,按年份分别安排80%、70%、60%、50%、50%的产业扶持资金。 《办法》还规定,对入驻园区经认定的科技与文化融合类小微企业,给予3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国家技术中心、国家质量奖、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市长质量奖、重庆名牌、著名商标、市级标准创新奖、市级技术中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同时,新引进的对渝北文化产业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的重大文化企业或产业项目,还可按“一事一议”原则具体协商相关扶持办法。 “作为全市唯一入列国家广告产业试点园区的文创项目,重庆广告产业园将连续三年获得总额约1亿元的中央补助资金支持。”重庆广告产业园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入驻园区除了能获渝北区提供的最大幅度税收支持,还可享受国家财政资金带来的补贴机遇,有国家和地方的“双扶持”,将增强广告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发展动力,也将为广告行业带来新的商机。该负责人说,今年,园区还将申报“国家广告产业园区”。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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