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恭城县工商局为净化电视购物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电视购物广告开展了五项监管措施。 一是加大广告监测力度。加强对电视购物广告的日常监测检查,增加监测时段和频次,实现监测监管一体化,及时发现并依法处理违法电视购物广告。 二是加强行政指导工作。会同新闻出版广电部门指导广播电视媒介单位落实《广告法》等,及时发布违法电视购物广告警示,提醒消费者注意识别。 三是严格落实广告审查责任。监督指导大众传播媒介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严把广告发布关,对不履行广告审查责任,屡次发布严重虚假违法电视购物广告的,暂停其广告业务,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强化广告查处力度。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广告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依照《广告法》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违法主体责任,包括发布违法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切实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五是发挥社会监督功能。充分发挥“一会两站”的功能作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完善12315受理和处理工作程序,进一步畅通受理消费者诉求渠道,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恭城县工商局方面表示,还将开展一系列相关工作,配合监管措施进一步监管电视购物广告。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媒体资源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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