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业界广告公关案例互动社交媒体品牌对话数据技术观察   

 

海勃湾专项整治户外广告 广告牌须注明制作商名称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0年6月4日 16:42 

    为全面规范户外广告的发布行为,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海勃湾分工商分局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海勃湾分局在具体操作中严把“三关”。

    一是严把材料关。工商机关要求户外广告制作单位树立精品意识,严把广告牌匾制作材料质量关,并按照“谁设置、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要求经营者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二是严把样式设计关。整治工作要求,以建筑物为载体,分街道、分路段,力求相同的建筑物配以相同的规格的广告牌匾,对投资较大、布局合理、整体效果较好的广告牌匾不仅不要求更换,而且将其作为示范牌匾,要求相邻经营户参照设置。

    三是严把内容审查关。当经营户进行广告牌匾登记时,工商机关对其提供的资料严格审查,做到监管关口前移。
 
  此外,海勃湾分工商分局要求,在规范后的广告牌匾右下方标明“海工商户外广登字×××号”和广告牌匾制作商的名称,便于民众了解工商工作和监督广告商。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上一篇信息 下一篇信息
信息分类查询:  业界广告公关案例互动社交媒体品牌对话数据技术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