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日前下发《关于规范报纸地方版及报社驻地方机构的通知》,对报纸地方版提出了一些整改要求。 《通知》要求我省各报纸出版单位按照新闻出版相关法律法规对报纸地方版及报社驻地方机构进行自查自纠,对违规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和上报。 据了解,去年以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就报纸开办地方版和报社驻地方机构问题开展了调研,从各地反馈的情况及接到各地市有关部门、单位的投诉中,发现部分报纸出版单位存在违规开设地方版、地方版出版形式不规范、地方版不随主报发行(赠阅)、涉嫌“一号多报”,个别报社与一些广告公司合作办地方版、由广告公司来编辑出版地方版,有的报社驻地方机构没有到所在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等问题。 通知强调,根据《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一个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只能对应出版一种报纸,不得用同一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出版不同版本的报纸。根据《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机关报社和省级单位主管的报刊出版单位可以在本省、自治区所辖的地、市、州、盟或者本直辖市所辖的区、县设立记者站,各地、市、州、盟党委机关报社,可以在本地、市、州、盟所辖的市、县设立记者站。《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报业集团、期刊集团或者拥有多家子报子刊的报刊出版单位可以该集团或报刊出版单位名义设站,其属下报刊不再单独设站。 通知要求,我省各报纸出版单位要按照新闻出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如有违规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并上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将对报社自查自纠情况及清理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规范报纸开办地方版和报社驻地方机构。 目前各相关部门正在积极配合,进一步去开展报纸地方版自查自纠并进行清理督查工作。更多报纸广告代理请继续关注媒体资源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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