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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树龙:禁令背后的广电困境

来源:百度百家  发布日期: 2014年9月30日 14:52 

  2014,广电很忙。

  从6月开始,广电总局频频发文,要求清理互联网电视盒子(OTT盒子)中的视频APP。截至上周,禁令终于见效,各大视频网站纷纷下架了自己的TV版APP。虽然很不情愿,但也没有办法,因为如果它们不服从指示,将会面临被取消互联网视听牌照的危险。在此压力下,弃TV、保PC当然是明智之举。

  值得一提的是,最初广电总局想要通过七大牌照方来达到目的,点名华数、百视通以示整改决心,但视频网站不为所动,或拒不下架,或更名打擦边球。这让广电总局颇为恼怒,终于在9月底祭出重拳,以互联网视听牌照相“威胁”,才把这个已经发出3月有余的禁令真正落到实处。

  “OTT盒子产业将死”、“互联网电视名存实亡”……这是外界对于广电此番禁令的悲观评论。不允许直播和回放电视节目、不允许播放美剧,这些先前广电总局对OTT终端的限制政策已经让互联网电视可看的内容十分有限,而此次把视频网站全盘赶走,更是让互联网电视彻底沦为了一个空壳。

  在此背景下,对广电总局的口诛笔伐甚嚣尘上。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广电总局不惜背负骂名强行“阉割”互联网电视?如果不出手,广电体系将会面临什么危机?探究这些问题的答案,对判断互联网电视行业走势大有裨益。

  渠道失守

  广电总局旗下的直属单位有各级电视台、电视网络公司,以及大量的电影、电视剧、广播产业相关机构。《中国广播电影电视发展报告2014》显示,2013年全国广播电视行业总收入达到3734.88亿元。

  十几年来,广电和电信之间的明争暗斗从未停止。最初,广电和电信各建一套网络,虽然重复建设形成了巨大的社会资源浪费,但电视业务和通信业务各行其道、互不干涉。不过,随着互联网的迅速普及,越来越多的电视节目搬上PC、PAD、手机屏幕,更丰富的视频资源、更便捷的交互方式让不少用户离开了电视机,成为了电信运营商的客户。

  比如,优酷土豆、搜狐视频、爱奇艺、乐视网等视频网站,它们的大部分内容都来自广电体系,但承载这些海量视频业务的网络设施却是电信运营商的宽带网络。而互联网电视热潮的到来,更是要让广电体系失守电视这最后一块屏幕。

  如果广电总局放任OTT行业自由发展,结果很容易想象:越来越多的用户会选择电信宽带、抛弃有线电视。到时候,广电规模庞大的有线电视网络会丧失用武之地,无法掌握通道和终端更会让广电体系的内容优势也被逐渐蚕食。

  要知道,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2013年的营业收入分别高达6302亿、2950亿、3216亿元人民币,总体规模让广电体系望尘莫及。倘若处在一个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中,广电的节节溃败是毫无疑问的。

  所以,广电需要时间对有线电视网络进行全面收编和统一改造,使其具备宽带通信功能,帮助广电成为第四大电信运营商,和移动、联通、电信分庭抗礼,这也是国家提出“三网融合”的初衷。试想一下,如果进展够快,有线电视用户将可以通过广电的网络来实现宽带上网功能,这对广电现有资产的增值和商业模式的延续都非常有价值。

  但OTT行业的急速发展使得这一任务的时间变得无限紧迫起来。在互联网视频企业和电信运营商的联手进攻之下,广电只能通过政策壁垒来争取时间窗口。今年5月,广电旗下的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正式挂牌,目的就是要把全国各地的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在一起。但这些网络的分裂割据历史已久,利益盘根错节,收编任务岂止艰巨。

  一位广电内部人士向《财经》记者表示,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成立以来,公司领导分赴各地调研,探讨可行的整合方案,忙得焦头烂额,留给他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所以,延缓互联网电视行业的发展速度,其实是广电保护自身渠道的无奈之举。

  商业模式危机

  除了在网络方面面临着被电信运营商替代的危险,广电总局对于OTT行业的恐惧还来自后者商业模式可能构成的巨大威胁。

  长久以来,商业广告一直是广电体系的收入支柱。电视台从影视制作公司购买内容,通过版权分销和广告获得收入。这种模式早被各大视频网站所效仿。而且,在优质内容的争抢上,这些视频网站逐渐成为了电视台的竞争对手。它们不仅仅和电视台面向影视作品竞价,还成立自己的影视公司、发展自制剧,积极向上游渗透。

  以乐视网为例,与中超、NBA等体育赛事的合作,使其具备了大量优质体育节目;以搜狐视频为例,其多年来购买的大量美剧版权,也是电视台不具备的资源。此外,包括爱奇艺、优酷土豆等企业,都在从电视台积极“挖人”,一大批优秀的节目制作人正在脱离体制、拥抱互联网企业。

  可以说,过去电视台和视频网站泾渭分明,电视台在有线电视网络内称雄,视频网站在互联网上称霸。但互联网电视行业却把二者放到了同一个平台上,确切的说,是把视频网站的“狼”们引到了客厅里。受体制束缚已久,广电根本无法与视频网站正面竞争。

  更可怕的是,以乐视为代表的视频网站自建生态的做法,看起来像是互联网企业成立了一个又一个独立于广电之外的电视台。它们拥有频道,可以点播,资源丰富,而且对终端更有把控能力。如果任其发展,广告主被乐视们抢走也是迟早的事。毕竟,广告主跟着用户走。

  广电总局一直想通过七大牌照方来控制整个OTT行业,但事实并没有按照预期发展。不少牌照方为了利益,对终端厂商的做法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使广电总局日益陷入到了被动境地。所以,整治OTT行业,广电总局选择了先从牌照方入手。通过牌照制度严控OTT行业,广电想保证自己在互联网电视行业的主导权,而互联网企业,只能沦为内容提供商参与分成。

  至于互联网企业如何应对,会不会接受这种从属关系,则要看未来双方的来回博弈。

  可以确定的是,广电总局的严格管控还将继续,事关自身生死,必须为改革争取更多的空间和时间。但在管控之余,如何通过内部创新把用户拉回电视机前才是更需要思考的问题。否则,这些禁令除了抹杀掉一个创新行业外别无意义。更多广告行业观点请继续关注广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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