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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工商局户外广告监管成效明显

来源:长宁新闻网  发布日期: 2015年1月20日 11:36 

  在2014年中,长宁县工商局为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监督工作,实施了“环境立县”战略,并开展多项监管措施予以配合。

  2014年全年,该局共开展教育培训2期,座谈会1次,集中学法考试3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发布户外广告相关的消费警示1期;开展行政约谈5次,发放行政建议书5份,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查处户外广告违法案件7件;累计办理户外广告登记138户,主动申请登记率达到90%以上,与往年同期相比创历史新高;共创建户外广告监管示范市场2个,户外广告监管示范段1条,户外广告监管示范工程创建在全县的城区和各乡镇街道实现了全覆盖。主要做法:

  一是户外广告登记资料与经济户口相对接,实现登记与监管的统一。各工商所加强日常巡查,对已经登记但未标注户外广告登记证号的、发布内容与登记内容不一致的、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未经登记擅自发布且广告内容违法的分门别类作好巡查记录,及时更新户外广告台帐,确保监管落实到位。

  二是查处与引导相结合。该局采取宽严相济、教育在先、首犯不罚的原则,对巡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广告行为,进行仔细甄别,对未按规定标明户外广告登记证号或未经登记擅自发布较轻微的违法行为通过行政提示、责令改正的方式,通知其到工商部门补办登记手续;对发布内容与登记内容不一致、内容违法的广告通知其立即拆除、修改广告内容符合规范要求,申请登记后方可发布;对药品广告、保健品广告及房地产广告发布者以及曾经违法发布户外广告的经营者实行重点指导,通过行政约谈的方式,指导其及时纠正广告违法行为;对规范引导后拒不整改的广告经营单位依法立案查处。

  三是创建户外广告示范工程。该局吸取城乡环境整治中规范集贸市场店招店牌的成功经验,积极创建户外广告示范工程,围绕依法登记、标识醒目、统一规范、文明健康的标准,扎实开展户外广告示范街、示范段创建活动。

  四是建立健全举报、通报和公示制度。健全、疏通举报渠道,动员社会力量对户外广告实施监督。对于依法查处的典型违法户外广告,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通过发布消费警示等形式,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五是服务指导到位。该局落实专人负责办理户外广告登记,除采取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服务方式外,在户外广告未能实现网上登记的情况下,积极创新服务举措,利用QQ即时通信工具,与企业搭建起户外广告登记网上预审平台,从而进一步方便企业办理登记;同时,着重加强户外广告发布前的审查,对审查时发现广告内容有问题的,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从源头上防范违法广告进入市场。

  六是宣传培训到位。通过开展自学、集中学习、举办专题讲座及“一月两法、一季一考”等多种方式,帮助执法人员努力提高对各类户外广告违法行为的鉴别能力,增强依法履行职责的责任心;使广告登记人员掌握了在办理户外广告时需提交的资料、审查注意事项和具体细节等要求。另一方面还注重提高广告经营者的素质。邀请当地有名的法学工作者与当地的广告经营单位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就广告相关的法律法规、发布户外广告时的注意事项及典型的广告违法案件等进行讲解,各代表还就如何发挥广告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等进行了交流,从而为广告经营者搭建了交流平台,进一步促进广告经营者素质的整体提高。

  长宁县工商局方面表示,今后将把户外广告打造成为展示长宁形象的靓丽名片。更多户外广告代理请继续关注媒体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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