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判决情况 公司于2010年5月12日披露的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中江西六和化工实业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拖欠货款一案(详见2010年5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江西省东乡县人民法院于2010年5月25日作出判决。公司于2010年6月4日收到江西省东乡县人民法院[2010]东民初字第2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被告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欠原告江西六和化工实业有限公司货款1,193,540元,逾期付款利息50,869.27元。 二、诉讼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执行该判决将影响公司本期利润减少1,244,409.27元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没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四、备查文件 江西省东乡县人民法院[2010]东民初字第232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6月7日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