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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实名制存技术与立法障碍 或将走向“有限实名”

来源:财经网  发布日期: 2010年6月12日 09:45 

    将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商品交易管理办法》,成为网络实名制又一新举措。该办法规定,网店店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网店上出示其营业执照;店主为自然人的,网络运营商应当审核其真实身份信息。

    虽然在身份识别方面依然存在技术对接难题,但这是网络实名制第一次有望真正落地。自2002年所谓“李希光事件”至今,关于网络实名的争论至少已存在8年。

   “在一个国家界内,网络发展不可能无政府;网络的全球性,又决定着政府介入的有限性。”一位希望匿名的门户网站高管说。而一名网络监管决策者受访时则坦言,无论是立法还是具体技术上,距离网络实名制全面实施尚有不小的距离。公众则最关心的是,这个制度将走向何方。

    网络实名制8年来的发展路线,正朝着“有限实名”迈进。这不一定是路线的终点,但这种方式或可调和政府管控意志与网民诉求膨胀之间的矛盾。

    有限实名

    2009年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发行的《中共党建辞典》收录了“网络反腐”一词。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宋建武说,“中国处在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突出,而民众主张权利、表达观点、建言时政的渠道相对有限。网络无疑是一种最为有效的渠道。”

   在这种背景下引入实名制,引起了网民和专家的担心。“现在的试点工作透露出一个危险的信号,即对网民言论的钳制。”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喻国明说,在目前的国情下,引入实名制无异于拧紧社会的安全阀,不满情绪一旦缺少有效的表达平台,或会以更加危险的方式来爆发。

    有网民调侃说,政府部门一直呼吁网络实名制,那就应该从网评员做起。网民建议说,为应对负面网络信息并引导舆论,一些政府部门建立起网评员、兼职队伍,那么可以带头先实行网评员实名,将网评员的信息公开。这背后蕴含的还是对网络实名的不满。

    工信部一位官员介绍,政府内部也在反复论证网民和专家的担心。网络实名制管理包括三个层次的问题:一是互联网站的实名制许可、备案管理;二是网络接入的实名制备案管理;三是网上应用的实名制服务管理。

    前两方面,早在1997年国务院就已经开始明确实施。至于第三个,最难的是“如何在博客、论坛、BBS等内容上实现网络实名制”。试点包括两种模式:地方政府试点与网络内容条块试点。

    实际自2002年开始,这一工作已在逐步推进。当年,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常务副院长李希光提出“人大应该立法禁止任何人匿名在网上发表东西”,彼时引发抨击声汹涌。

    以此发轫,关于“网络实名制”出现尖锐而对立的争论:网络实名制将在很大程度上剥夺民众的宪法权利即言论自由的权利;网络实名制将有效地净化网络环境,维护网络秩序。

    上文提及的网络监管决策者告诉《财经》记者,网民有网民的想法,专家有专家的见解,但作为政府,考虑的问题是:“政府监管如何不失控于网络”。

    从2002年起,网络实名制就开始四面试水,步步推进同时伴随争议。

    2003年年初,全国网吧开始实行实名登记制度,次年全国高校教育网站的BBS率先开始推行实名制。随后实名制的概念首次写入2004年5月中国互联网协会酝酿中的《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标准》中,即“电子邮件服务商应要求客户提交真实的客户资料”。

    2005年7月,深圳公安局要求腾讯公司对QQ群创建者和管理员进行实名登记,此举被认为是“中国全面推行网络实名制的序幕”。

    同年,网络游戏的实名制“防沉迷验证系统”开始试运行,博客实名制随后开始推行。

    2009年5月1日,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开始实施,网络实名制第一次被地方性法规确立。

    到今年2月21日,工信部部长李毅中指出,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研究网络实名制。而域名实名注册则已经全面实施。来自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消息称,已对新申请注册的11.6万个域名进行了实名审核,并对已注册域名完成信息真实性核验达566万个。

    这个发展路线图清晰地表明,网络实名制一直锲而不舍以期慢慢落地。

    不过,杭州网络实名制实施至今已名存实亡。这让决策者们看到,网络的无界性使得地方政府试点行不通。

    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范以锦认为,“有限实名”是一条可行路径,即匿名制与实名制并存。比如在一些领域做到实名制,但应允许“前台匿名,后台实名”;在另一部分领域,比如微博、QQ群等实现匿名。

    实际上,对于电子商务和网络交易,如即将施行的网店实名制,赞同则远远多于反对声。工信部有关官员亦提及,“实现有限网络实名制和‘后台实名制’将是大方向。”

    技术与立法障碍

    目前在部分商业网站上试点的实名制,仍停留在“网上发言的注册实名制”,即在注册时,需要填写更加充分、准确的信息。但发言时网民可以任意选择名字,而不必是实名。

    《财经》记者登陆数家门户网站的留言系统,发现只有注册用户方可留言。而注册需要“真实姓名”和“身份证信息”。但填写虚假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未经验证即成为了注册用户。也就是说,这只是在形式上取消了“匿名发言”的功能。

    目前的难题在于,网站登陆注册系统无法与公安机关的身份识别系统技术对接,无法实际上做到“后台实名”。

    一位门户网站高管举例,实行了5年的网游防沉迷系统,也只能部分实现与身份识别系统的对接。目前承载全国13亿人口的数据库,只有公安部门的“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2010年5月26日,新闻出版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司网络处处长张怀海对外称,该署“即将”联合公安部实施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名制认证工作。

    对于推行网络实名制,网络运营商最初的担忧,除了用户流失,就是运营成本增加,这可能来自两方面:后台编辑的人力成本和软件的升级成本。一家门户网站的微博板块即有超过10人的监管团队。

    “我们最大的担心是,一旦需要与公安身份识别系统对接,这套软硬件设备会有多大造价,这样的成本对于中小商业网站影响可能比较大。”上述门户网站高管说。

    要求在7月1日后施行的网店实名制,面临同样的技术难题。河北省工商局的一位负责人称,目前国内尚没有一款能够便捷有效审核身份的软件,这可能会给网店实名制的推行带来障碍。

    “淘宝网”的一位高管介绍,该网试行实名制已有一段时间,对店主的身份识别主要依赖于“支付宝”等与银行金融系统的实名制对接。其分析认为,海量的网店店主身份信息识别,对于商务网站尤其是中小型商务网站,无疑会增加审核和注册成本,商务网站因此也面临重新洗牌。

    成本之外,是个人信息与隐私安全——由商业网站掌握这些真实个人信息显然不合适。技术上的难题有待解决,而立法阙如也是障碍之一。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宋建武认为,除了需要加强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的立法,目前尚没有一部法律层面的规定,来解释网络实名制的内涵外延。这些均是推行网络实名制的前提性障碍。

    而在邻国,韩国政府为推行网络实名制,在2005年10月发布和修改《促进信息化基本法》、《信息通信基本保护法》等法律,为网络实名制提供法律依据。

    “无论是技术上还是法律上,目前我们都还没有准备好。”上述参与网络监管决策的人士说,“距离真正意义的网络实名制,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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