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原本让人堪忧的互联网环境被塞入骚扰广告后更加让人反感。尽管《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实施,但仍有不少顽固分子在坚持着自己的“事业”!对于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一个多月,仍存在着不少死角:微商广告依然任性刷屏,挤占朋友圈空间;邮件广告常驻个人邮箱,严重干扰用户体验;自媒体广告披着“鸡汤”外套,令读者防不胜防 刷朋友圈,想看看小伙伴的“心灵鸡汤”,点开才发现他成了微商; 打开邮箱,浏览未读邮件,接近半数都是广告; 点开文章链接,标题颇为引人,结尾却“画风突变”,推销起了商品。 有人说,没有广告就没有互联网的今天。不可否认,广告效应曾经是互联网投资的重要动力,但如果任由骚扰信息围堵,用户不胜其烦,是不是也会毁了互联网的明天? 9月1日,《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实施,给各类广告发布者们立下规矩。但记者观察发现,尽管百度、腾讯、阿里巴巴等大型互联网企业已积极落实各项规定,但仍有不少死角亟待清理打扫。 朋友圈成了生意场 你的朋友圈,是否每天都充斥着这样的内容? “好多朋友问我改善皮肤的方法,我把法宝推荐给大家。你恰好需要,我恰好专业。” “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当你还在心疼质疑几百块钱的时候,别人早已敷好面膜睡美容觉了,差距由此诞生。” 9月1日《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后,微商们在朋友圈的日常刷屏似乎并没有受到影响。记者随机加了几个微商的微信,点开她们的朋友圈发现,几乎所有的广告都没有按规定加上标识。“我们知道有这样一个规定存在,但是它所管的范围是纯粹的广告,而我们的文案都是将商品自然而然地融入段子里,不应该被直接定义为广告。”微商小成这样认为。 小成也承认,如果按规定标出“广告”二字,会引起客户的反感,就有可能被拉黑,宣传效果大打折扣,影响销量。“未来我们会让自己的宣传更隐性,推销更巧妙。”小成说。 朋友圈广告会成为“漏网之鱼”吗? “不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推广方式或手段,只要具备了‘直接或间接地推销商品或服务’的特征或属性,就应该纳入互联网广告管理范畴加以管理。”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说。 没有加入微商的网友有时也会面临这样的尴尬:“亲,我开始代购了,麻烦帮忙转发到朋友圈哦!”“这是我新开的小店,是兄弟就帮忙转起!”不转,可能是不给亲友面子,但是一旦转了,就要承担起广告发布者的责任和义务。在《暂行办法》的约束下,网友们对在朋友圈友情转发商品宣传信息,也应当保持一个谨慎的态度。 “朋友圈是一个社交媒体,但有的逐渐成了商品广告平台。如果不对这些广告行为加以规制,一旦出现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的权益,后果很难估量。”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说。 邮箱常驻“钉子户” “就算世界将我抛弃,至少还有广告邮件把我牢记”。不少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打开个人邮箱,满目尽是广告。 这些门类繁多的广告邮件从何而来? 事实上,目前多数网站在向新用户开放注册时,通常会要求用户同意相应的服务条款。以国内某电商平台为例,其服务条款中默认用户一经注册,即被视为同意该平台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相应的商品广告信息、促销优惠信息等。这隐藏在长长条款中的“玄机”,即便被用户注意到,但为了完成注册也不得不勾选同意,默认接受。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未经允许,不得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但你有规定,我有对策。尽管用户可以选择退订,但相比于巨幅广告邮件图文,一些广告的退订和关闭按钮,在设计上处处设套。有的关闭按钮小到让人无法辨认,有的对相关内容设置跳转链接,用户稍不注意就会被引向其他页面。 业内专家表示,未来仍需出台相应的行业标准,对关闭按钮大小的设置规定进行细化,不能让用户越点越开,越点越乱。 一些提供个人邮箱服务的平台,也在不同位置安排广告内容。比如记者发现在某个人邮箱的登录首页上,类似“女神直播送千元红包”“超值商品,一元可得”等信息仍出现在醒目位置,以“推荐”“福利”等名目,行推广、营销之实,其中多数并未按照《暂行办法》规定标明“广告”字样。 “心灵鸡汤”嵌广告 随着互联网广告竞争日益激烈,一些自媒体为追求传播效果,用故事、煽情文字等形式对广告进行“软包装”,在文中以及结尾嵌入推广信息,吸引网民转发。 《暂行办法》实施之后,这类自媒体广告同样需要按照规定进行明确标识,发布方也要依照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针对自媒体广告的现有规定,在具体落实中面临着复杂情况。自媒体广告依据广告出现位置的不同,对其发布者的责任主体界定也存在差异,甚至会出现多个主体重合的情况,给责任审核和认定增加难度。 据一位在广告公司工作的员工表示,一些公众号嵌入广告内容的单篇文章标价远远高于相关条款的罚金。利益驱使,他们很难主动进行自我规范和调整。 此外,由于各类“软包装”的自媒体广告往往充满噱头、抓人眼球,手段高明者甚至令网友不易察觉,这也间接削减了网民举报的动力。 据悉,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目前已投入试运行,将初步形成基于云计算的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能力,为互联网广告监管执法提供资料采集、违法证据固定、监测信息发布及结果汇总等重要技术支撑。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黄河表示,除了更为高效的广告监测中心,未来也需要充分发挥广告协会等行业组织的自律引导作用。同时,消费者也应参与其中,辨别广告信息的真假,积极抵制和举报虚假违法广告信息。 想了解更多网络广告 ,请访问广告买卖网。 经济大环境不景气,业务员难招聘,人力成本高,客户难开发,媒体空置率高,利润微薄,您还在单打独斗应付这种局面么,有没有想过抱团取暖,共度寒冬?您利用您本地优势和优良团队,整合本地广告资源。我利用我平台优势,给您输送您当地有广告需求客户,您去与客户洽谈深挖需求。总部统一整合采购媒体资源,总部负责发票和税点,最高可达70%利润分成。广告买卖网和广告易每月有上万个优质客户咨询。另有广告买卖网咨询通会员项目,广告行业大会项目,传统媒体与微信朋友圈融合项目,临过期剩余广告资源实时交易平台项目均可结合自身优势开发。线上线下结合,广告行业互联网+,一般落地服务商合作,地区独家落地服务商合作,入股式战略合作等多种合作形式可选。 详情请垂询:010-53579906,QQ:2881150499。 网址:http://www.51ade.com/fuwushang.html 机会难得,稍纵即逝!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