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普通高校不得举办全日制自考助学班
普通高校不得举办全日制自考助学班
本报讯(记者 许静)日前,省教育厅下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的通知》,对各学校自考助学活动进行过程性督导检查。
为保证自学考试的公平、公正,我省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院校不得开展主考专业的自考助学,不得以主考院校名义招收自考助学学生。命题教师不得参与助学辅导培训。普通高等学校开展自考助学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参加,不得挤占正常的教学时间和教育教学设施。
同时,普通高校开展自考助学活动,不得跨校招生和异地办班,不得与其他教育机构合作开展自考助学活动。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也不得以主考院校、普通高校的名义招生,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普通高校开展自考助学活动不得举办全日制(脱产)助学班,但成人高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助学形式不受限制,可以举办全日制助学班。
为避免少数学校在高考结束后打着高考招生“擦边球”,成人高等学校发布自考助学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发布自考助学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报省教育厅或委托的机构审核备案,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载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颁发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字样。
同时,对参加自考助学班中途退学的学生,学校必须按有关规定退还学生学费。
标签: